第10章 从之mm丶

  我很用心的去模仿别人,可脚步总是不对

  ——费尼克斯

  我叫刘意舟,是个卫校临近毕业的女孩。

  毕业啊,时光远了,它不再舍远求近,连带那些恩怨,消失无形。

  我出生于一个小村庄,五六岁时父母外出打工,把我丢给了在小镇上居住的爷爷奶奶。

  那段小镇上的日子,安静也快乐。

  那个小镇,墨染苍穹,我一个人的时光,倒也无虑。

  兴许是因为这样,所以自己的性格和别人合不到群,他们说我单纯,寝室的人说我是单——蠢。

  我的小学,我的初中,九年光阴在那里度过,成绩起起伏伏,并不被看好,随了奶奶的意见,去了成都的卫校学习。

  在校的两年日子,比以前好的多,起码会有朋友了,以前的自己,性格不爱说话,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,孤独的也就渐渐习惯了。

  卫校不同啊,要住宿,我不喜欢和他人居住,却也没法,好在寝室的姐妹好相处,没有我想像的校园暴力发生。毕业了,就是实习,老师说最少八个月。

  虽然和寝室的人相处了两年,骨子里还是喜欢一个人居住,于是在临近实习单位比较近的地方租了房子。

  房价很贵,本来想考虑的,但是没地方能离单位再近,远了我会迟到,迟到那我的护士证别想要了。

  不知道是不是上帝宠信我,哈哈,来了个戴眼镜的帅哥,也是因为房租的问题,于是我俩立刻有了合作精神,打算合住,后来的后来,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。

  当初我一定是眼瞎了,才会觉得他是帅哥,他是温柔的邻家哥哥,整个一欠揍的货!

  他叫阳皓,据说是个什么工程师来着,反正我也没用细细记住,我自己的生活都还艰难着,哪有闲心管他这些破事?只是知道,他似乎很忙,总有几天出差,出个半个月一个月,然后回来又呆几天。

  在医院渐渐实习久了,最初的累和苦也适应了。

  带我的老师是一个和蔼的戴着眼睛的中年女子,我蛮喜欢她的。

  我的自白了,就说这么多,也是时候该进入主题了。

  医院早上的人很多,我驾着辆我刚刚实习时咬牙买下来的一辆自行车,火速冲到医院,然后洗手清洁,换衣。

  其实一般实习,去那些大医院带领老师根本不会让你做,怕你出错,连累他们,不过也是个别,只要你肯学,有些老师还是肯教。

  我也只会配药,输液,皮试,不过打针,两周了,我真心不敢下手,就怕不注意,打到坐骨神经了。

  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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