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小说包下载

  枪为百兵之王,百兵之贼,这条谚语形容了枪械的历害。自古以来,戈、矛以至枪,在火器发明前一直是将士常用的兵器,而不似锤、挝、钺等兵器在实战中逐渐被淘汰。枪之所以称王、称贼,是因为它在实战中威力强大,攻防速度快,富于变化,往往令对手防不胜防。它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功,离不开各代枪法名家的发明创造、改良革新。仅以明代枪法为例,便有杨家枪、马家枪、沙家竿子、李家短枪、石家枪、峨嵋枪、少林枪、汊口枪(见《纪效新书》《阵记》《手臂录》)、金家枪、张飞神枪、五显神枪、拐突枪、拐刃枪、锥枪、梭枪、槌枪、大宁笔枪、拒马枪、捣马枪、紫金镖、地舌枪(见《江南经略》卷八《兵器总论》)等。这些枪法不仅枪制不同,而且技术、风格也有很大区别,即使是同名称的枪势,所指的动作内容要领也往往迥异。这许多枪法自然促进了枪术的发展,使枪成为十八般兵器中的长兵之首。

  关于“枪扎一条线,棍打一大片”.或作“纵枪横棍”。这些谚语强调了枪、棍技击特点的差异。枪有尖,杀伤敌人靠的是枪尖刺扎。棍无尖,杀伤敌人靠的是棍端抽打。枪扎是直线,棍打是横片,故有此谚。

  然而,棍端装上尖即为枪,枪若没有尖即为棍,为此,枪法棍法便有许多交融之处。不少枪法含有抽、打、劈、砸等动作,便是取之于棍法;不少棍法中含有戳、挑、撩、滑等动作,乃是取之于枪法。明吴殳《手臂录》记述的马家枪法,便是“以杨家(枪)为根本,兼用棍法”。同书所记的少林枪法,也是以枪法为主,兼用棍法。明程宗猷在《少林棍法阐宗》蟛则说:“打人千万,不如一扎。故少林三分棍法,七分枪法,兼枪带棒,此少林为棍中白眉也。”少林棍中竟有七分枪法!尽管枪棍之法互有汲取,但枪走直,棍走横,枪扎一条线,棍打一大片的基本特点是绝对变不了的。清末民初山东武术家吕孟超,时称“山东第一棍”,他传留下一路六合枪棍术,倒是一种枪棍合一的技击术。

  附录一:《手臂录》之枪根说

  “世人但知用枪头,而于枪根殊不留意,技艺所以虚浮也。髋、腰、胸、头四者,犹树之有要干枝叶。舍本而逐末,可乎?

  敬岩之法,用我之枪根,以制我之枪头,乃用我之枪头,以制彼之枪根,千变万化,尽于此矣。

  所谓以我枪根制我枪头者,何也?枪头远而在外,苟不有以制之,则如跋扈之将,不为我用,故必思所以制之。制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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