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 这里

  沈文的官场发迹经历类似金正,他也是师范学校毕业,因为写得一手好文章被选拔到了县委,就此一步步升迁,直到J市副市长。

  刘变揭发了沈文受贿三十万元,省检察院的人员向省里做了汇报,沈文被省纪委叫去谈话,就此被双规。对沈文的查处全面的展开了。同时出于对侯岳在沈文被提拔过程中的表现,江南省检察院并不信任侯岳,因此在沈文被“双规”以后,江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沈文的案件也展开了初查。

  初查中,江南省检察院发现沈文“很有魄力,胆子很大”。对于这一说法的诠释是,坊间除了称其“敢做敢为”,另有一说就是“敢做敢拿”。熟知当地官场的人说,沈文“敢拿”,有一个“优点”就是“既拿也办事”。因为沈文分管该市城建和公安、司法、消防,按知情人士的说法,在当地是个实权派人物。有人说他胆子好大,“到处批条子,迟早会出事”。初步核实,沈文批出的条子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在6000万元左右。沈文通过给建筑商“批条子”、挪用大量的住房公积金以解决建筑商们的资金短缺问题,从中收取“好处费”。主管消防的沈文,还曾经为个体老板向分管消防的部门打招呼,让这名小老板顺利承包相关工程。

  纪检委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就此研究好了缜密的查案方案,仅对沈文的个人情况就细化成了6个部分58个问题,内查外调的工作有条不紊地逐步深入,沈文大量收受贿赂的事实也逐步显现出来。

 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,沈文开始感到了恐慌,除了交代了挪用住房公积金给他人搞房地产开发、收受贿赂、包养情妇外,还交代了利用儿子结婚、搬家、过生日、过年过节大肆收受红包礼金等严重问题,沈文仅利用他儿子的婚礼就收受“礼金”达87万元之巨。

  沈文交代完自己的罪行之后,总结说:“自担任副市长以后,基本上没有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了。多年来没有学习过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,交党费也是秘书代劳。因此,头脑是昏昏沉沉的,入党为什么?当官干什么?掌权为了谁?也弄不清楚了,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得一干二净,党的理想、信念在脑海里没有了位置。”

  经过全面核实,沈文利用职务便利,在工作安排、工程承揽、解决政策优惠、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收受多人所送财物上百次,折合人民币

  共计一千多万余元;挪用公款两千三百万元;贪污公款十八万余元。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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